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3类食品1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其他污染物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俊凯食品经营部经销的爱尚(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脆片(咸蛋黄味膨化食品),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俊凯食品经营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解冻)多宝鱼(海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污染物问题
宣城东威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凤台县永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麦粉(超级特精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淮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宣城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广德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