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的公告(2019年第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的公告(2019年第1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3-27 10:3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程,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程,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监制部门。《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正本、副本中的监制部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修改格式说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副本格式说明内容中第5条修改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更改投诉举报电话。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正本、副本中的投诉举报电话内容修改为“12315”。
 
  四、食品经营者在201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原式样《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3月21日
日期:2019-03-2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