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品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7类食品6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9批次、不合格样7批次(详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酸价(以脂肪计)、总酸(以乙酸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部新区永昌商贸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遵义市超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片(切丝型),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南部新区永昌商贸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瓮安县富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片,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南部新区金味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瓮安县中坪镇永发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片,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四、兴义市华南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云南陆良县永永洋芋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片(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五、兴义市桂雄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云南陆良县永永洋芋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片(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六、南部新区正强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南阳市卧龙区南峰调味品厂生产的九味佳白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七、贵州顶效开发区吴兰干菜调味品店销售的标称南阳市卧龙区南峰调味品厂生产的九味佳白醋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黔南州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黔西南等市(州)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食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