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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省抽第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3-07 15:26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5类食品5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5批次、不合格样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大肠菌群、耗氧量(以O2计)、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胭脂红等指标。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5类食品5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5批次、不合格样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大肠菌群、耗氧量(以O2计)、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胭脂红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岑巩县天源天然饮用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源天然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标称贵州省丹寨县福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松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标称贵州省施秉县佛顶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马溪清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标称都匀市康净富氧纯净水厂生产的康净冰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标称贵阳花溪联和水厂生产的清田泉水饮用天然泉水,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标称贵阳南明万利糖果食品厂生产的多彩滋味水果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标称贵州观音山饮用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灵龙泉饮用天然泉水、宇台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标称贵州省方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车糖,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标称六盘水燕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甜橙果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标称仁怀市茅台镇小青桶装水厂生产的中茅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食品监管部门和仁怀市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以上市(州)食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019年3月6日
日期: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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