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将联合17个地方自治团体对韩国国内流通的贝类(海虹、蛤蜊、赤贝等)、被囊类(海鞘、柄海鞘、皱瘤海鞘)等进行抽检,若超过标准(麻痹性贝毒0.8mg/kg,腹泻性贝毒0.16mg/kg),将命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销毁相关产品。
海洋水产部(国立水产科学院)将生产海域调查地点由50个扩大至102个,调查周期由每月1次扩大至每月1~2次,禁止在贝类毒素超标的海域采集贝类,加强生产阶段的贝类毒素安全管理。
韩国政府提醒:贝类毒素主要发生在海水温度上升的春季,即使进行冷藏、冷冻或者加热处理,也不能破坏贝类毒素,因此,应注意不要在禁止采集贝类的海域任意采集食用贝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