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自2019年3月1日起,经本市各级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
二、关于新版营业执照
新版营业执照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制,版式从竖版调整为横版,版面内容及格局均有所优化。执照上的二维码实现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为了实现对新版营业执照的有效管理,本市范围内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背面右下角均增添了防伪标识,使用具有NFC功能的手机下载验证软件可以扫描出营业执照的生产批次,实现对营业执照的追本溯源。
三、其他事项
持有有效期内旧版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市场主体更换新版营业执照。
领取了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将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营业执照库,市场主体可下载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有关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市登记注册热线11616611进行咨询。
(营业执照防伪标识验证系统下载二维码)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