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12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0批次;抽检蜂产品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临高临城宾果水果店销售的柑橘,检验项目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琼海嘉积宝真超市金海店销售的绿橙,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海口龙华水英双拥市场王崇吉水产摊位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洋浦新英湾农贸市场万福一组11号摊位销售的沙包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海口秀英唐日兰水产摊位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林春花(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培龙市场)销售的打铁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高芳梅八所商贸市场摊位销售的海白,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海南千峰蜂业有限公司食品厂销售的标称海南千峰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峰蜜庄五倍子花粉(净含量:160克/瓶,生产日期:2018-12-03),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