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冷冻饮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43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3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冷冻饮品51批次、豆制品70批次,均为合格样品;食用农产品31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庆安县渤海湾海鲜大世界销售的来自宋义福海鲜批发行(供货商)的鲟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革新市场张健鱼行销售的来自哈尔滨市松北区锁子鱼店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爱辉区松涛摊床销售的来自曹家屯活鱼店(供货商)的鲤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齐齐哈尔站前市场秀芹海鲜的多宝鱼(海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庆万达广场店销售的来自哈尔滨传力商贸有限公司的江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后续处理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其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经营者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来源、批次、数量及成因的调查,依法核实处置,并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