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布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32.4%,征收期限为5年。
公告同时强调,中国商务部接受了部分巴西出口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对于不低于承诺价格的相关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据统计,2018年中国鸡肉、鸡杂进口量同比小幅增长,其中巴西依然是输华主力,且输华量并未因中国对巴西的反倾销措施而受较大影响。其中,巴西鸡肉对华出口量达38.2万吨,占比达83.5%;鸡杂对华出口量达3.95万吨,占比达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