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决议草案可在regulation.gov.ru中查看。
根据欧亚经济联盟EAEU海关法相关内容,海关当局可存储无违法或犯罪行为而被扣留的货物。因行政违法或刑事案件而被扣留的货物自被扣留之日起存储期限为1个月。但易腐货物除外,其储存期限自拘留之日起不得超过24小时。
该决议草案制定了一份易腐货物清单,包括肉类、鱼类、牛奶及奶制品(黄油、奶酪、干酪)、蔬菜(土豆、卷心菜、洋葱、胡萝卜等)、红枣、无花果,鳄梨、柑橘、葡萄、苹果、梨、杏,香瓜、西瓜等。
该草案将在其正式公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