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白鲢鱼”,不合格项目为地西泮,检验结果为0.62μg/kg。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后可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会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精神混乱等,严重者还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昏迷等症状。
还有1批次九龙县大润发超市销售的“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验结果为0.66μg/kg。《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6号)中不合格产品信息(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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