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富崎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汕头市赞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味手撕猪肉条和五香味手撕猪肉条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的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奥体阳光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富崎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汕头市赞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味手撕猪肉条(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731204,规格型号:110克/罐,生产日期:2018-08-11)和五香味手撕猪肉条(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731205,规格型号:110克/罐,生产日期:2018-08-11)菌落总数项目均不合格。
二、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东省汕头市赞香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东省汕头市赞香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孜然味手撕猪肉条”216罐,“五香味手撕猪肉条”216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并监督广东省汕头市赞香食品有限公司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三、原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委托生产企业深圳富崎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已关门,无法送达抽检不合格报告。原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过电话通知该企业联系人,要求企业暂停生产上述食品、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原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富崎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