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国家总局本级抽检中,标称生产企业为威海紫光金奥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为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松花粉枸杞子片(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5830063)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
2018年9月12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威海紫光金奥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问题产品并召回上述批次产品。
二、调查查处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松花粉枸杞子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法做出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原因排查整改情况。
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畅,车间、工序和个人岗位生产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在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督促下,目前企业已采取完善生产操作规程手册,加强产品品质管理,强化职工培训等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