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盘点】2018年澳大利亚十大食品进出口政策
在过去的2018年,澳大利亚对其食品进出口政策做了许多修订。对此,食品伙伴网进行了盘点,整理出了主要的食品政策,以供网友分享。1、澳大利亚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要求;2、澳大利亚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3、澳大利亚将增加监控食品的检验时间;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5、澳大利亚实施猪肉强制性原产国标签;6、澳大利亚发布裹面包屑等虾制品进口条件;7、澳大利亚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体系;8、澳大利亚发布金枪鱼和澳洲肺鱼一氧化碳治疗的边境管制;9、澳大利亚拟修订进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的食品安全规定;10、澳大利亚将对从中国进口的新鲜豌豆实施符合性检验计划。
在过去的2018年,澳大利亚对其食品进出口政策做了许多修订。对此,食品伙伴网进行了盘点,整理出了主要的食品政策,以供网友分享。1、澳大利亚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要求;2、澳大利亚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3、澳大利亚将增加监控食品的检验时间;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5、澳大利亚实施猪肉强制性原产国标签;6、澳大利亚发布裹面包屑等虾制品进口条件;7、澳大利亚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体系;8、澳大利亚发布金枪鱼和澳洲肺鱼一氧化碳治疗的边境管制;9、澳大利亚拟修订进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的食品安全规定;10、澳大利亚将对从中国进口的新鲜豌豆实施符合性检验计划。
1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9-032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将在出口国不作为食用产品管理的鱼类头部、鱼类和软体类内脏指定为特殊卫生管理食品。2.将营业者的分类管理业务中部分业务委托给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厅厅长。
1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9-033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规定特殊卫生管理食品需要进行进口卫生评估的情况和进口卫生评估的详细程序及方法。2.对经营者卫生培训相关条款进行梳理。虽然没有管理责任人可代替营业者接受卫生教育的规定,但是,在有不得已理由的情况下,管理责任人可代替营业者接受卫生教育。
二、出口违规通报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9年第3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15例(不含港澳台地区)。涉及产品有冷冻鳌虾、食品补充剂和花生等。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不使用农残兽残不合格的原料,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以及冷冻产品的温度控制,保证食品的安全性以及各种出口手续的完整性,规避出口风险。
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近日,美国FDA更新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其中,对我国3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了自动扣留。涉及食品欧凤尾鱼干和鱿鱼等产品。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对于出口产品要严格按照出口国的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食品的安全性,要随时做好被抽查的准备,同时要积极配合检查,规避出口产品被扣留的风险。
1月2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要生食输发0124第1号通知,对中国产蒜薹中的腐霉利实施命令检查,将莲子中的黄曲霉毒素由命令检查转为监控检查。根据2018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8年3月30日发布的药生食输发0330第1号(最终修正:2019年1月23日发布的药生食输发0123第1号),日本政府将中国产莲子及其加工品(仅限含莲子5%以上的产品)中总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B1、B2、G1及G2之和)检查由命令检查变更为监控检查。同时,追加蒜薹中的腐霉利为命令检查对象。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有巧克力类、矿泉水和芝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