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127批次,不合格5批次;糕点182批次,不合格9批次;调味品127批次,不合格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7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宁波市奉化区李世强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鄞州五乡顺新食品厂生产的多味夹心面包,菌落总数的检出值分别为2.6×104CFU/g、2.2×104CFU/g、1.5×104CFU/g、330CFU/g、520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4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5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宁波市奉化区隆奉达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余姚市低塘街道同雨食品厂生产的薄荷片(熟粉类、冷加工),过氧化值的检出值为0.42g/100g,比标准规定≤0.25g/100g高出0.68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宁波市奉化区李世强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低塘街道同雨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熟粉类、冷加工),过氧化值的检出值为0.72g/100g,比标准规定≤0.25g/100g高出1.88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宁波市路林市场鹏程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宁波顺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面包,霉菌的检出值为1300CFU/g,比标准规定≤150CFU/g高出7.67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加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大卖场销售的标称宁波恒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面包(软式面包),酸价的检出值为6.7mgKOH/g,比标准规定≤5mgKOH/g高出0.34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6)舟山市三和兴食品有限公司司基分公司生产的苏式海苔月饼(果仁类),菌落总数的检出值分别为4.9×104CFU/g、6.0×104CFU/g、4.1×104CFU/g、2.8×104CFU/g、3.2×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7)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均盈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宁波老大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小麻花(火鸡麻辣味),菌落总数的检出值分别为2.2×104CFU/g、2.0×104CFU/g、1.7×104CFU/g、1.6×104CFU/g、1.9×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8)宁波方怡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轧泡芙(雪花·椰蓉味),菌落总数的检出值分别为4.3×104CFU/g、4.4×104CFU/g、1.8×104CFU/g、1.5×104CFU/g、9100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9)桐乡市顺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奶酪吐司,纳他霉素的检出值为2.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0)宁波希诺亚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钙辅食营养补充品,蛋白质的初检值为7.52g/100g,复检值为7.54g/100g,标准规定为10g/100g。初检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1)宁波乡下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翅,菌落总数的检出值分别为6.6×104CFU/g、1.1×105CFU/g、6.3×104CFU/g、9.1×104CFU/g、5.1×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2)宁波乡下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翅,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为1.1×105CFU/g、1.3×105CFU/g、1.1×105CFU/g、1.2×105CFU/g、1.0×105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3)宁波乡下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脖,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为6.1×104CFU/g、6.3×104CFU/g、6.5×104CFU/g、5.6×104CFU/g、3.8×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4)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衢州市吕百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吕百味五香猪笑脸,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为6100CFU/g、6700CFU/g、1.2×105CFU/g、1.8×105CFU/g、3.3×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5)宁波市江北味滋恋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为瑞安市绿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牛蹄筋,菌落总数的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3.0×105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6)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飞刘调味品配送部销售的标称顶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浓缩鸡汁调味料,菌落总数的检出值分别为6.3×104CFU/g、4.3×104CFU/g、1.0×105CFU/g、7.0×103CFU/g、3.5×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相关地市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温州、嘉兴、衢州、舟山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嘉兴、舟山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90日内向我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