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黑市监通[2019]4号)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019-01-23 16:17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9号)中,包括1批次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div>
  市场 监管总局发布的《关?3批次 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9号)中,包括1批次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野a href='//www.sqrdapp.com/news/tag_4654.html' class='zdbq' title='监督相关食品资讯' target='_blank'>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标称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1731914,检验报告编号为NO?018GJ1914,标称生产日期为2018??6日,规格?50g/袋,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div>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生产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佳木斯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佳郊市监处字?018?22号):(1)没收违法所?52元;?)罚?5248元、/div>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为灭菌灯数量不足、全自动灭菌线温度不够、风淋室门运转不正常。企业已进行全面整改,加设灭菌灯,增加灭菌线温度,调试风淋室,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把出厂关,对卫生环境把控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佳木斯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div>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3?/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19-01-23.html">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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