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乳制品9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酒类54批次、食用农产品107批次,均为合格样品;糕点4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标称铁力市正阳金琳美食小吃部提供的餐饮具(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标称佳木斯市向阳(西)区运通食府饭店提供的餐饮具(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标称牡丹江市爱民区江可酸菜鱼提供的餐饮具(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四)绥芬河市艾卡捷琳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绥芬河市艾卡捷琳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利达蜂蜜提拉米苏蛋糕(经典原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后续处理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7. 酒类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8. 糕点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10.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