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期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2大类174批次产品进行了评价性抽检,不合格产品6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有5批次自制食品检出重金属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的重灾区。分别为:新市区北京南路胖老汉餐饮店销售的烤羊肉串(自制),铅(以Pb计)、铬(以Cr计)超标;天山区胜利路伊颗拉穆餐厅销售的烤小羊排(自制),天山区胜利路伊颗拉穆餐厅销售的烤羊肉串(自制),新市区天津北路柏欣源美食餐厅销售的烤羊肉串(自制),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子村好山村农家乐饭庄销售的烤羊肉串,铅(以Pb计)超标。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铅在肉制品中的限量为0.5 mg/kg,铬在肉及肉制品中的限量为1.0mg/kg。铅是一种慢性、积累性毒物,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神经系统、智力发育等。铬是一种金属元素,在自然界中主要以三价铬和六价铬两种形态存在,三价铬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六价铬有很强的生物毒性,会对皮肤黏膜造成刺激和腐蚀作用,导致皮炎、溃疡、鼻炎、鼻中隔穿孔、咽炎等。肉制品中铬超标可能是由于采用了被铬污染的食品原料所致。
另外,还有1批次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子村冶雷农家乐饭庄销售的油果子,铝的残留量超标。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项目 | ||||||||||
1 | / | / |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子村冶雷农家乐饭庄 | 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子村82号 | 油果子 | 2018/10/25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186 | ≤1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mg/kg | mg/kg | |||||||||
2 | / | / | 新市区北京南路胖老汉餐饮店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946号金坤大厦1栋A区一层1号商铺 | 烤羊肉串(自制) | 2018/10/16 | 铅(以Pb计) | 1.3 | ≤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mg/kg | mg/kg | |||||||||
铬(以Cr计) | 8.7 | ≤1.0 | ||||||||
mg/kg | mg/kg | |||||||||
3 | / | / | 天山区胜利路伊颗拉穆餐厅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河坝三巷27号 | 烤小羊排(自制) | 2018/10/25 | 铅(以Pb计) | 1 | ≤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mg/kg | mg/kg | |||||||||
4 | / | / | 天山区胜利路伊颗拉穆餐厅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河坝三巷27号 | 烤羊肉串(自制) | 2018/10/25 | 铅(以Pb计) | 1.1 | ≤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mg/kg | mg/kg | |||||||||
5 | / | / | 新市区天津北路柏欣源美食餐厅 | 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天津北路115号 | 烤羊肉串(自制) | 2018/10/25 | 铅(以Pb计) | 2.3 | ≤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mg/kg | mg/kg | |||||||||
6 | / | / |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子村好山村农家乐饭庄 | 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子村77号 | 烤羊肉串 | 2018/10/25 | 铅(以Pb计) | 2.4 | ≤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mg/kg | mg/kg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2期)中不合格产品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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