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饮料30批次,不合格3批次;速冻食品2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0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9批次、酒类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临潼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甘泉甘美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500mL甘泉美水TM牌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2018-05-22),溴酸盐检出值为0.02mg/L,标准规定为≤0.01mg/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榆林市榆阳区瑞沙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7L瑞沙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18-07-14),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009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检验机构为榆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洛南县华阳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18.9升/桶华阳纯净水(生产日期:2018-07-0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2CFU/250mL,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坪县鹏飞超市新街店销售的标称安丘市一休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80克/袋骨肉相连(速冻生制品)(生产日期:2018-07-14),氯霉素检出值为0.3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长安新都市分公司销售的冷鲜乳鸽(生产日期:2018-07-09),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90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延安、榆林、商洛、潍坊(山东省)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榆林、商洛、汉中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