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为:天津市西青区周鹏水产品店销售的海螃蟹、张玉西销售的皮皮虾、杨井夫销售的皮皮虾、陈绍军销售的海红,不合格项目均为镉。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天津西青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9年第2号)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www.sqrdapp.com。
相关报道: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9年第2号)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www.sqrdap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