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抽检1025批次,其中合格1016批次,不合格9批次。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荣昌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漳州市再昌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2日生产的甘草橄榄(蜜饯),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1688阿里巴巴)福建省永泰县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古田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0月5日生产的草莓应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糕点不合格2批次: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融侨新天地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豪峰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5日生产的榴莲味蛋糕,酸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厦门市同安区闽嘉联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揭东区麦琪香食品厂2018年8月10日生产的沙琪玛(冷加工),过氧化值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方便食品不合格4批次:1、建阳市卢茂福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郏县福福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12日生产的火爆素鸡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2、莆田市涵江区福百佳超市销售的标称龙岩市达结佬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23日生产的调味面制品(千里香188素牛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莆田市涵江区福百佳超市销售的标称眉山市彭山顺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4日生产的麦风蹄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4、莆田市涵江区福百佳超市销售的标称眉山市彭山顺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4日生产的碳烤牛排味(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德化兴南店2018年10月12日销售的白鲫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2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