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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19〕1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1-12 09:4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原文:
核心提示:新年伊始、春节将至,目前正是我区农畜产品集中上市和消费的重要时节。为掌握我区主要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为全年监测工作开好头,现就做好今年第一季度检验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渔业、农牧场主管局,有关检测机构,厅属有关单位:
 
  新年伊始、春节将至,目前正是我区农畜产品集中上市和消费的重要时节。为掌握我区主要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为全年监测工作开好头,现就做好今年第一季度检验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  承担检测的机构及监测范围
 
  通辽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8个盟市级机构承担第一季度的检测工作。自治区畜产品、通辽市检测中心负责对8个机构所抽样品的20%和不合格样品进行复检。监测品种包括种植产品(蔬菜、应季水果)和畜禽产品。种植产品主要抽取当地生产量相对较大并在近期集中上市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包括育肥牛羊肉、禽蛋和禽肉。本次监测要覆盖12个盟市、42个国家及自治区级质量安全县,如有样品不足的情况可延伸到其他旗县(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  监测数量、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参照2018年监测方案(内农牧质发〔2018〕53号)。第一季度全区计划抽检450批次样品,其中:乌海市、阿拉善盟种植产品、畜禽产品分别不低于10个样品,其他盟市种植产品不低于20个样品,牛羊肉不低于20个样品,禽肉或禽蛋不低于10个样品。
 
  三、  具体要求
 
  请有关检测机构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与被抽检盟市认真对接,确保在1月底前将检测情况总结、不合格样品表和监测数据表等情况报农牧厅。
 
  联系人:刘佳庆
 
  联系电话:0471-6652285  15849137069
 
  邮箱:liujiaqing7069@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1月10日
 
日期:201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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