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5类食品574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306批次,合格306批次;食用农产品33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33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5批次;保健食品134批次,合格133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及餐饮食品68批次,合格50批次,不合格18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标称南阳市澳福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澳福来牌褪黑素胶囊(生产日期/批号:20180501),水分检出值10.4% ,标准规定为≤9.0%。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市西湖区铁路二村集贸市场李任华蔬菜店经营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9),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7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青山湖区丽萍秘制花甲小吃店经营的油饼(生产日期/批号:2018-10-0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170mg/kg ,标准规定为 ≤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宜春市宜丰县城城北路253号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645mg/kg ,标准规定为 ≤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南丰县玉林串串香火锅店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455mg/kg ,标准规定为 ≤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南丰县名扬餐饮店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7),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327mg/kg ,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南丰县国印火锅店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7),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456mg/kg ,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由樟树市川府餐馆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2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1166mg/kg ,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由南昌市锦湖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09-29),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216μg/kg ,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标称顺吉餐具消毒厂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09-27),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1.由青山湖区公寓楼烧菜馆经营的标称南昌文斌餐具消毒配送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0-29),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勺: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2.由青山湖区绿乡村生态品味楼经营的标称南昌文斌餐具消毒配送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0-29),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勺: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3.由青山湖区格阁鱼庄经营的标称南昌文斌餐具消毒配送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0-31),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勺: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4.由青山湖区新金牌粥店经营的标称南昌文斌餐具消毒配送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1),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勺: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5.由丰城市徐记餐馆经营的标称丰城洁安特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5),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勺: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6.由丰城市辣得叫餐馆经营的标称丰城洁安特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2),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勺: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7.由丰城市贰号厨房经营的标称丰城洁安特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5),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8.由丰城市三味馆经营的标称丰城洁安特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4),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9.由丰城市新城区小陈烧菜馆经营的标称丰城洁安特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5),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由青山湖区品味农家菜经营的标称南昌文斌餐具消毒配送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7),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勺: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1.由青山湖区鸿世旺中旺超市经营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8-3),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64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2.由南昌市青云谱区鸿晖旺中旺超市经营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4),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3.标称横峰县灵马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灵马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9-26),铜绿假单胞菌5;7;11;3 ;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4.标称横峰天运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峰山泉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9-25),铜绿假单胞菌
51;29;46;37;4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5.标称横峰天运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峰山泉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9-22),铜绿假单胞菌
110;116;112;95;8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6.标称横峰县披云山水厂生产的映月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9-22),铜绿假单胞菌
64;78;59;67;5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7.标称江西省清鑫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崖谷天然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9-18),铜绿假单胞菌
1;1;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网址:http://www.jxda.gov.cn/xwzx/zwtg/jdcj/spjdcj/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