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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1-09 16:41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元旦、春节将近,保健食品又将进入消费高峰期。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保障食用安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元旦、春节将近,保健食品又将进入消费高峰期。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保障食用安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购买正规保健食品
 
  正规保健食品在标签醒目位置有“小蓝帽”标识,在保健食品包装上,应标示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该文号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药店、超市等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先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和注意事项等,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购买和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同时应仔细察看生产许可证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二、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功效
 
  不要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不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我们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包治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拒绝参与非法会议营销
 
  近年来,以会议营销方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日益增多。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以中老年消费者为销售对象,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赠送礼物甚至免费旅游等活动形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参加,然后通过所谓“专家”“教授”或虚假患者“现身说法”,夸大功效,进行非法营销,误导中老年人高价购买食品保健食品,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我们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切勿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更不要去消防设施不完善、无消防通道及人群过于密集等有安全隐患的场所,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切忌盲目消费,谨防受骗。若发现无证经营、产品质量问题、虚假夸大宣传,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12331”进行投诉举报。
日期: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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