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1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蛋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等9类食品59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
春节临近,走亲访友购买酒水是很多人的习惯,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酒类检出酒精度不合格,消费者购买时候需要特别留意啦!这4批次不合格酒类分别为:标称为宿迁市洋河镇御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柔和大曲酒(全家福)(白酒),生产日期为2017-08-25;标称为海门市佳佳米酒酿造厂生产的原泡米酒,生产日期为2018-09-23;涟水县福美超市销售的宿迁市洋河镇苏冠酒厂生产的老班长酒,生产日期为2015-05-26;涟水县唐集镇建敏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古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梦酒(红钻白酒),生产日期为2015-01-20。
酒精度表示酒中含乙醇的体积百分比,通常是以20℃时的体积比表示的。产品标准要求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不得超过±1%。酒精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酒的口味,过高了会引起过量饮酒,对人体产生危害;过低了企业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酒精度不达标原因可能有:生产单位检验器具不合格,造成检验结果存在偏差;质检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出厂检验;产品包装密封性不好,导致酒精挥发;企业以次充好。
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镇江市京口欧家乐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宜兴市新街街道乾元斋食品厂生产的绝味麻花(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3-24;金湖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古田县兴业食用菌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生产日期为2018-07-16。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氧化程度的一个参考数值。产品如果保存不当,受温度或湿度的影响,会由于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造成油脂品质下降,吃起来就会有酸败、哈喇等异味,口感比较差,不但不能作为营养素的补充,还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还有1批次月饼检出酸价超标,2批次小磨香油检出酸值超标。分别为:常熟市新合作常客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大义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稻花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伍仁月饼(果仁类月饼),生产日期为2018-09-03,酸价超标;标称为沭阳田洪义香油厂生产的小磨香油,生产日期为2018-08-01,酸值超标;标称为沭阳田洪义香油厂生产的小磨香油,生产日期为2018-09-01,酸值超标。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镇江、无锡、淮安、宿迁、苏州、南通、扬州等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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