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5类食品4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饼干7批次、餐饮食品39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8批次、豆制品9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蜂产品4批次、罐头5批次、酒类33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28批次、肉制品22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品添加剂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5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24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23批次、饮料1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蔬菜制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黑龙江锦喜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黑龙江锦喜顺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韩式辣白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 /,标准规定应≤1 /。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绥芬河市迈克西盟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由黑龙江迈克西盟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的提拉米苏-蜂蜜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98 mg/kg,标准规定应≤100 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市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