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部署,组织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以下简称GB1488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你公司进货查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卫生管理方面
(一)未建立清洁作业区臭氧消毒质量控制制度并定期进行验证、与即食水果制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材料也缺少清洁消毒措施。不符合GB14881中6.1.2“应根据食品的特点以及生产、贮存过程的卫生要求,建立对保证食品安全具有显著意义的关键控制环节的监控制度,良好实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的规定。
二、生产过程安全控制方面
(二)抽查企业产品分装记录,但未见2018年10月2日、3日生产当日洗手消毒记录和生产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8.2.1.3“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的规定。
三、产品检验方面
(三)抽查黄花菜和红薯淀粉两种产品2018年检验报告,全项目型式检验报告缺少“农残”和“铅”指标。不符合《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七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中标有*标记的检验项目,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的规定。
四、记录及文件管理方面
(四)抽查企业2018年10月29日生产的“小核桂圆”,该批次产品的分装记录不完整,无法从成品追溯到原料。不符合GB14881中14.1.1“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加工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规定。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经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