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早前公布从天水围一间零售店抽取的虾米样本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及从沙田一新鲜粮食店抽取的新鲜猪肉样本检出含二氧化硫,中心在跟进调查时再在该两个处所分别抽取一个同款的虾米样本及另一个新鲜猪肉样本进行检测,结果发现相类违规事项,虾米样本含百万分之七十二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标准的百万分之三十;而新鲜猪肉样本则含百万分之十四的二氧化硫。」
发言人表示, 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规例》),在新鲜及冰鲜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属违法。而在其他可添加防腐剂的食物内使用防腐剂,亦须遵照《规例》中的规定。如违反《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菜、干果、醃菜和盐醃的鱼制品和经加工处理的肉制品如香肠及汉堡扒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个别贩商为使肉类的色泽更鲜明,会违法在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这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噁心等征状。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