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方便食品、调味品及饮料3大类食品,共计80批次样品,其中 3批次不合格。抽检方便食品12批次,1批次不合格;调味品31批次,1批次不合格;饮料37批次,1批次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 天津市津南区森众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北辰区津河藕粉制品厂生产的津河藕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2. 天津滨海新区尚百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北辰区伊真清真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真陈醋 酿造食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
3. 天津市静海区百业商贸有限公司泰山道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山东圣水峪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津南区、北辰区、滨海新区、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