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9号(关于2019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h1>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018-12-27 11:09 来源:海关总署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018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div>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a href='//www.sqrdapp.com/news/tag_951.html' class='zdbq' title='进口相关食品资讯' target='_blank'>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叶a href='//www.sqrdapp.com/news/tag_1357.html' class='zdbq' title='农产品相关食品资? target='_blank'>农产?/a>(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 管理措施。现?018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其中,2018年我国以在途方式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农产品(税则号?4012000?4014000?4015000)和第四类农产品(税则号?4061000?4063000?4069000)均已超?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因?019年度进口新西兰第一类和第四类农产品不能适用协定税率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div>
  特此公告、/div>
  海关总署
  2018?2?6?/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18-12-27.html">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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