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饮料共2大类191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合格184批次,不合格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此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4批次,合格样品10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87批次,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在宁夏伊脉饮用水有限公司抽检的批号为20180525的伊脉山泉瓶装饮用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在宁夏益炜程工贸有限公司抽检的批号为20180911(2批次)和批号为20181018的桶装饮用纯净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3.在中宁县熊达纯净水有限公司抽检的批号为20180929的舒馨康纯净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4.在吴忠市绿建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抽检的批号为20181018的包装饮用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5.在宁夏马季食用油有限公司抽检的批号为20171101的葵花籽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值。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责令企业立即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退市、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