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13类食品657批次样品。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2批次,合格42批次;食用农产品108批次,合格99批次,不合格9批次;饮料50批次,合格50批次;调味品54批次,合格53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62批次,合格62批次;方便食品18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1批次;蜂产品24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170批次,合格160批次,不合格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6批次,合格56批次;餐饮具及餐饮食品67批次,合格57批次,不合格10批次;食糖2批次,合格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合格3批次;罐头1批次,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标称上高县新康达餐具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0),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上高县年华餐馆经营的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0),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401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标称上高县新康达餐具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0-9),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上高县旺月餐馆经营的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0),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111μg/kg ,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南城县小馋猫酸辣粉店经营的油饼(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697mg/kg ,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南丰县小朋餐饮店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410mg/kg ,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南丰县永富餐馆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260mg/kg ,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由青山湖区林旺早餐店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2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398 mg/kg ,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由青山湖区李建云早餐店经营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10-2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806mg/kg ,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标称南昌洁惠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7),碗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盘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勺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1. 标称江西省京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快阁酱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09-0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1.62g/kg ,标准规定为≤1.0g/kg 。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2. 标称江西蜂都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冬蜜(生产日期/批号:2018-6-10),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350CFU/g ,标准规定为≤200CFU/g 。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3. 由江西洪客隆百货投资有限公司红角洲分公司经营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8),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4. 由南昌市西湖区铁路二村集贸市场孙水林蔬菜店经营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9),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4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5. 由沃尔玛(江西)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上海青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0),毒死蜱检出值2.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氟虫腈检出值0.1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6. 由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酷加百货商场经营的黑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7),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7. 由西湖区黄全水水产店经营的黑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9),氧氟沙星检出值28.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8. 由西湖区铁路二村市场小毛豆制品店经营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9),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7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9. 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联超市绿地新都会店经营的散装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5-30),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1735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 由西湖区铁路二村集贸市场芦润妹豆制品店经营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9),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1.由西湖区铁路二村集贸市场芦润妹豆制品店经营的绿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9),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2.标称江西黑五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枣莲子糊(其他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01),霉菌检出值140;45;320;110;2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 m=50,M=100CFU/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3.标称新余市仙来红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1-6),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0058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4.标称樟树市福又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2-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20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5.标称樟树市福又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醇糯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11-6),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24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6.标称江西麻姑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麻姑长寿酒(传统甜黄)(生产日期/批号:2018-6-20),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00024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7.标称江西麻姑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麻姑长寿酒(传统甜黄)(生产日期/批号:2018-2-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00025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8.标称樟树市福又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5-3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20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9.标称江西长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啤(果味型)(生产日期/批号:2018-07-16),酒精度检出值0.3%vol,标准规定为0.6-2.5(标签标示值)%vo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0.标称江西长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嘉堡啤酒(果味型)(生产日期/批号:2018-06-11),酒精度检出值0.3%vol,标准规定为0.6-1.5(标签标示值)%vo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1.标称江西安石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臨川粮液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3-19),酒精度检出值27.2%vol,标准规定为30(标签标示值)±1.0%vo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2.标称江西陶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陶令六六顺(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08-09),酒精度检出值48.4%vol,标准规定为45(标签标示值)±1.0%vo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网址:http://www.jxda.gov.cn/xwzx/zwtg/jdcj/spjdcj/index.html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