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3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禁用兽药,分别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星湖路分公司销售的多宝鱼(活),氧氟沙星不合格;重庆重客隆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滩子口连锁店销售的鸭肫,大渡口区东和水产经营部销售的(冷冻)马面鱼,氯霉素不合格。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氧氟沙星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
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包括3批次豇检出氧乐果超标,3批次柑橘类检出丙溴磷超标,1批次菠菜检出丙溴磷超标。
分别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万科悦峰店销售的豇豆,九龙坡区宏优超市销售的豇豆,大渡口区宜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氧乐果超标;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不知火桔,大渡口区好又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虎头柑,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建设村店销售的蜜橘,丙溴磷超标;大渡口区博禹食品超市销售的菠菜,氟虫腈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
另外,还有2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分别为:谭克洲销售的豆芽和吴小容销售的豆芽,抽检地址分别为:九龙坡区黄桷坪滩子口3组1-2号,渝中区十八梯农贸市场66-67号摊。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大渡口区冠诚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活冻生虾,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1批次陈其彬销售的韭菜,镉超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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