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18年8月至11月,原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对全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开展了广西监督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共抽取广西区内209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289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检验以《2018年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8年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8年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8年纸杯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8年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8年一次性筷子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8年日用陶瓷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为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284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1.73%(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市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问题为导向,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