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禽肉。邹城市老张兴笨鸡店使用的生笨鸡中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分校使用的飞佳鲜鸡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莱西市胜圆菜馆使用的小公鸡肉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酱腌菜。乐陵市食枣约馅饼店使用的疙瘩咸菜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郓城县水浒人家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鱼酸菜(酱腌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罗庄区廉记老菜馆使用的咸菜丝中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商河县御膳楼饭店使用的酸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商河县一品川食府使用的岁岁鸿泡青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淄博尚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酱腌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熟肉制品。惠民县胡集镇金雨大酒店服务中心使用的红烧肉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邹平白云家常菜使用的熟牛肉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德州市陵城区君悦饭店使用的熟猪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临沂市兰山区金臣饭店使用的熟制猪蹄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郯城县加利辣馋鸡饭店使用的酱牛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郯城县加利辣馋鸡饭店使用的猪大肠(熟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兰陵县海亮水饺店使用的猪小肠(熟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兰陵县香满居饭庄使用的猪大肠(熟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兰陵县金玉良缘大酒店使用的猪大肠(熟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章丘市奥蕾东山大酒店使用的红烧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阿县铜城黄河口餐馆使用的熟鸡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营市喜乐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四喜丸子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利津县多禾馅饼武装部店使用的红烧肉中胭脂红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营区胜园街道小杨肉夹馍店使用的熟猪肉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虎山镇香阁里大酒店使用的酱驴肉(熟肉制品)中胭脂红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五莲三合食苑使用的猪排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五莲三合食苑使用的烤鸡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五莲三合食苑使用的猪脸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五莲县四季食苑酒店使用的酱牛腩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日照市岚山区老厨师酒店使用的酱牛肉(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