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
食药总局食监三司《2018年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
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及匹配任务
餐饮食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豆制品、
蜂产品、
粮食加工品、
食用农产品、
薯类和
膨化食品、
水产制品、水
果制品、
特殊膳食食品等10大类食品,共131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抽检餐饮食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豆制品13批次;蜂产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1批次;水产制品37批次;水果制品29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