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淘宝小妹山茶油(经营者为江西小妹生态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婺源县小妹山茶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紅花山茶油
(一)食品名称:野生紅花山茶油;规格型号:1000ml/瓶;生产日期:2018-05-10;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二)标示生产企业江西省婺源县小妹山茶油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25日注销;经营企业江西小妹生态农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上述批次野生紅花山茶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44元;2、由婺源县局没收召回的698瓶野生紅花山茶油;3、罚款115500元,罚没款合计116644元((饶)食药监食罚〔2018〕21号)。
二、青山湖区一分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余干县鞋底诱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羊排(豆制品)、小牛(豆制品)、鞋底辣片(豆制品)
(一)产品信息:
1、食品名称:大羊排(豆制品);规格型号:140克/袋;生产日期:2018-05-04;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食品名称:小牛(豆制品);规格型号:140克/袋;生产日期:2018-05-05;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食品名称:鞋底辣片(豆制品);规格型号:140克/袋;生产日期:2018-05-02;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余干县鞋底诱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上述批次大羊排(豆制品)、小牛(豆制品)、鞋底辣片(豆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400元;2、罚款20800元,罚没款合计31200元((饶)食药监食罚〔2018〕22号)。
2、经余干县鞋底诱惑食品有限公司分析,造成上述批次大羊排(豆制品)、小牛(豆制品)、鞋底辣片(豆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GB2760-2014原因可能是:临时采购的原料辣椒粉存在添加脱氢乙酸的现象;造成上述批次鞋底辣片(豆制品)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车间日常使用工具上残留。余干县鞋底诱惑食品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全厂停产整改,并组织员工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教育及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追查、召回,并进行销毁处理;3、完善原辅料查证验收制度,对现有库存的原辅料进行一次质量普查,对所有的供应商重新进行评估,今后采购原辅料只能到合格的供应商进货,严格制度,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4、对生产车间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全部换成不锈钢制;5、分清责任,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加强责任心。
(三)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青山湖区一分鑫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2元;2、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5282元((洪)食药监稽食流罚〔2018〕36号)。
2、经青山湖区一分鑫生活超市自查分析,自身存在采购验收过程控制不严的问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采购进货关,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