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6日沪蓉高速巴东神农溪收费站拦下一车生猪 , 共134头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查 , 该车生猪由疫情省份启运 , 拟运达重庆屠宰销售。9月7日 , 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2、9月7日大广高速麻城收费站拦截进入湖北省的一车生猪 , 共90头。经查 , 为山西运城启运至浙江温州 , 途径疫情省份。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3、9月7日恩施利川查获启运于疫情省份的60头生猪 , 对其全群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4、9月9日G50白羊塘高速收费站发现从疫情省份启运至襄州北站进入湖北省的一车生猪 , 共126头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9月11日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5、9月10日岳宜高速宜都收费站发现一车生猪共97头 , 所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过期且证物不符 , 运输途经疫情省份。9月12日 , 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6、9月10日广水平靖关边境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查获一车从疫情省份调往湖北广水的仔猪 , 共47头 , 无耳标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9月11日 , 该车仔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7、9月11日房县土关垭镇非洲猪瘟防控消毒点查扣一车运往十堰的生猪 , 共10头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货主承认内有疫情省份生猪混群。10头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8、9月11日武麻高速武汉东收费站(六指街)拦截从疫情省份启运的一车生猪 , 共79头。当日对该批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9、9月12日汉十高速谷城收费站发现一车仔猪 , 共33头 , 无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来自疫情省份。该车仔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10、9月16日汉十高速烟店收费站发现一车疫情省份的生猪准备进入安陆市 , 共80头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11、9月18日谷城县冷集桥头检查点查扣一辆农用三轮车 , 装载生猪共5头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来自疫情省份。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12、9月18日大悟县三里镇拦截生猪运载车辆一辆 , 共37头。经查从疫情省份运往湖北省广水市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13、9月20日襄州区查获来自疫情省份生猪共110头 , 耳标换为襄城区泥咀镇的。9月22日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14、9月23日襄州区石桥镇消毒点截获生猪30头 , 经查实全部来自疫情省份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15、9月24日襄州区古驿消毒点拦截生猪一车40头 , 检疫证启运地为宜城雷河 , 到达地为宜昌双汇。经查实 , 此批生猪来自疫情省份。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16、 9月26日老河口市接到举报电话 , 在孟楼镇截获疫情省份生猪92头。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9月29日
违规调运生猪无害化处理公示(第二批)
根据国务院文件和农业农村部明电要求 , 湖北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自9月1日以来 , 畜牧、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布控 , 对来自、途经疫情省份违规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 第一批公示了16起 , 现将第二批公示如下:
17、9月12日,黄梅县界子墩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拦截途经疫情省份的一车生猪,共90头,该车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18、10月1日,罗田县九资河镇七里河村检查点截获疫情省份农用车装载母猪1头 , 就地进行了深埋无害化处理。
19、10月2日,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拦截一批次从疫情省份启运的生猪18头 , 该批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20、10月2日,红安县七里坪紫檀公路临时检查点截获一辆疫区省份冲卡逃逸车辆 , 运载生猪24头。该批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21、10月3日,襄州区查获一车生猪共22头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无免疫标识。经查证购自疫区省份。该批生猪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22、10月3日,襄阳市查获运输生猪货车两辆 , 共39头。经查检疫证明与实际运输生猪数量不符 , 且有标识编号为疫区省份辖区 , 货主无法证明来源。该批生猪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23、10月5日,襄州区石桥镇非洲猪瘟防控消毒点在黄集镇耿寨拦截不接受检查生猪运输车辆一辆 , 共15头。未附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无免疫标识。经查此批生猪购自疫区省份。该批生猪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10月9日
违规调运生猪无害化处理公示 (第三批)
根据国务院文件和农业农村部明电要求 , 湖北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自9月1日以来 , 畜牧、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布控 , 对来自、途经疫情省份违规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 第一、二批公示了23起 , 现将第三批公示如下:
24、10月12日凌晨 , 襄阳柳沟村发现来自疫区省份运输生猪的车辆 , 共144头。该批生猪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此案已立案查处 , 并移交至东津新区公安分局。
25、10月13日凌晨 , 襄州黄渠河非洲猪瘟防控消毒点拦截一辆装有生猪的货车 , 共36头 , 未附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无免疫标识 , 购自疫区省份。该批生猪全部扑杀作无害化处理并进行立案查处。
26、10月14日 , 枣阳鹿头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截获四起从疫区省份途经该镇运输生猪的车辆 , 共计生猪157头。该批生猪全部扑杀无害化处理并进行立案查处 , 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
27、10月16日 , 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拦截一批次从疫区省份调运的生猪7头 , 该批生猪全部扑杀作无害化处理。
28、10月18日 , 赤壁市京珠高速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查处从疫区省份启运至广东省装载90头生猪的车辆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该批生猪全部扑杀作无害化处理并进行立案查处。
29、10月21日 , 随州随县万和镇畜牧中心查获启运地点枣阳、途径疫区省份境内的生猪9头 , 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30、10月22日 , 团风县配合当地食药监查处购自疫区省份并在当地进行销售的猪肉50.1公斤 , 无检疫证明。该批生猪产品全部进行了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并立案查处。
31、10月23日 , 枣阳市太平镇防控非洲猪瘟检查点截获了从疫区省份途经湖北枣阳运输生猪的车辆 , 共39头。该车生猪全部扑杀作无害化处理并进行立案查处 , 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10月24日
违规调运生猪无害化处理公示(第四批)
根据国务院文件和农业部明电要求 , 湖北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自9月1日以来 , 畜牧、交通、公安、食药等部门加强布控 , 对来自、途经疫情省份违规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 第一、二、三批公示了31起 , 现将第四批公示如下:
32、10月27日上午 , 崇阳县动监所接天城镇兽医服务中心报告查获销售小猪仔15头。经查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途径疫区省份进入当地销售。该批生猪全部扑杀作无害化处理。
33、10月27日凌晨 , 大悟县宣化店镇宣苏线新店村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点拦截运载生猪车辆一辆 , 共计80头 , 经查来自疫区省份。该批生猪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 货主罚款2万元。
34、10月30日凌晨3至6点 , 襄州区先后拦截运输生猪车辆共三辆 , 装载生猪共122头 , 均未附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经查均来自疫区省份 , 遂立案查处。后报该区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批准 , 122头生猪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35、11月2日 , 石首市查获一辆三轮农用车 , 载有生猪20头 , 经查 , 该批生猪无标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来源于疫区省份。该批生猪全部进行了焚烧和深埋无害化处理。
36、11月2日 , 赤壁市经现场检查查获生猪10头 ,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启运自疫区省份 , 遂立案查处。该批生猪全部无害化处理(深埋) , 场地与运输车辆全部消毒。
37、11月6日 , 枣阳市鹿头镇拦截一辆从疫区省份调运的生猪40头 , 无检疫合格证明 , 按规定立案查处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38、11月13日 , 赤壁市赵李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到小货车一辆 , 装有一头母猪 , 无检疫证明、无耳标 , 由疫区省份启运 , 遂立案查处。该头生猪无害化深埋处理 , 场地与运输车辆全部消毒。
39、11月14日 , 京山县拦截货车一辆 , 载有生猪96头 , 经查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 , 生猪来源为疫区省份。该批生猪全部扑杀作无害化处理。
40、11月14日 , 秭归县查获违规跨省调运生猪191头 , 途径疫区省份。该191头生猪及40头同群饲养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并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无害化处理。
41、11月19日 , 襄州区程河镇非洲猪瘟防控消毒点查获一辆货车 , 装有生猪45头 , 未附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查该批猪来自疫区省份 , 遂立案查处 , 将其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42、11月24日 , 黄梅南高速收费站查获一辆违规调运生猪车辆 , 共计83头 , 经查来自疫区省份。该车生猪已全部无害化处理。
43、11月29日 , 黄黄高速黄梅南收费站拦截生猪运载车辆一辆 , 共计86头。经查无动物检疫证明A证 , 来自疫区相邻省份 , 遂立案查处。该批生猪已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44、11月29日 , 通城县拦截从疫区省份偷运的生猪16头。经查 , 该批生猪未经检疫、无耳标 , 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深埋消毒。
45、11月29日 , 大悟县拦截生猪运载车辆一辆 , 共计32头 , 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从疫区省份启运 , 违规进入湖北省境内。该批生猪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罚款1500元。
46、12月1日 , 武穴市发现一辆厢式货车装有猪头肉进入当地。经查 , 该批猪肉产品共36袋1180斤 , 由疫区省份运入 , 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该批猪肉产品全部就地就近进行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 , 同时对厢式货车进行了消毒。
47、12月2日 , 公安县查获违规跨省运输生猪箱式货车一辆 , 共计生猪19头。未佩戴耳标 , 随车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批生猪全部予以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
48、12月3日 , 恩施咸丰查获重型货车一辆 , 运载生猪14头 , 启运自疫区省份 , 在经过恩黔高速朝阳寺收费站时 , 因不能提供检疫证明、无畜禽标识 , 被车站工作人员限制通行并移交。该批生猪已全部扑杀作无害化处理。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