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2017年,澳大利亚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进口食品检验和分析改革提案--2017年5月》,提议的变更之一是限制进口双壳贝类和双壳贝类产品,除非产品有外国政府证书。针对2017年5月咨询文件收到的评论,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正在征求利益相关方对第二份咨询文件的反馈意见。该文件更详细地介绍了需要政府认证的产品范围、认证要求、需要管理的危险以及边境验证测试的细节。
俄罗斯对我国2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化实验室检测
2018年11月29日、11月30日,俄罗斯联邦兽医及植物卫生监督局网站分别发布指令(№ ФС-АР-7/2717-7、№ ФС-АР-7/2718-7),对我国2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化实验室检测措施。两家公司为福建省华农食品有限公司和台山绿盛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11月30日,俄罗斯联邦兽医及植物卫生监督局网站分别发布指令(№ ФС-АР-7/2717-7、№ ФС-АР-7/2718-7),对我国2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化实验室检测措施。两家公司为福建省华农食品有限公司和台山绿盛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据食品导航网消息,近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对EN ISO 11133:2014的修改件,这是食品、动物饲料、水质微生物检测认可实验室所采用的强制性标准。ISO所公布的方法会定期接受行业、政府专家的审核。这样做能够保证标准范围、关键定义、内容的相关性。
近日,据食品导航网消息,欧委会已经暂停提高鱼类中汞含量最大许可水平值,该措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者的欢迎。目前,最大许可水平值为1毫克/千克鱼,欧委会计划将该值翻倍,即达到2毫克。相关专家认为,“经讨论,已经决定暂时中断对鱼类中汞含量最大水平值(MLs)的审核。”
二、出口违规通报
据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消息,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更新强制检查清单列表,11月以来,通报我国港澳台地区3批次水产品不合格。食品伙伴网提醒水产品出口企业,严格按照加拿大标准进行产品出口生产,勿添加违规的物质,规范水产原料的使用,保证产品符合出口要求。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8年第48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7例(不含港澳台地区)。产品涉及花生米、绿茶、鱿鱼丝和厨具等。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以及食品中是否存在致病菌和有害物质,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更新10月份进口食品违规情况,通报我国4家企业产品不合格(包括港澳台地区)。不合格的产品有开心果仁、圣女果、红枣干和冷冻罗非鱼。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我国的无加热摄食冷冻食品:冷冻煮食海鳗切片被检出大肠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