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蜂产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13类食品25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酒类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乳制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12批次、饮料49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水产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调味品11批次、蛋制品6批次、豆制品1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龙井市惠购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洋河名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花原浆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26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通榆县康乐商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丰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油,酸值(KOH)检出值为0.35mg/g,标准规定为≤0.20mg/g;过氧化值检出值为6.2mmol/kg,标准规定为≤5mmol/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龙井市李英玉牛肉摊床销售的标称来自赵鸿艳牛肉摊床的牛肝,克伦特罗检出值为12.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龙井市西市场春花牛肉摊床销售的标称来自赵鸿艳牛肉摊床的牛肉和牛肝,克伦特罗检出值分别为4.8μg/kg和11.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五)敦化市乐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长春市法兰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室经典葡萄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10g/kg,标准规定为≤0.2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92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89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六)标称白城市阿宝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巴氏鲜牛奶(生产日期2018-05-30和2018-05-31),蛋白质检出值分别为2.72g/100g和2.74g/100g,标准规定为≥2.9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白城、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延边、白城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8年12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