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52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2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52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 由北京金港宏运副食店供货,北京小天丰酒楼经营的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经检测实测值为129.5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 由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宏晟肉类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鑫百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不合格项目为克伦特罗,经检测实测值为1.3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 北京福瑞居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多宝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检测实测值为3.3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 由北京盛世祥瑞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北京兴基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基铂尔曼饭店经营的兰花蟹,不合格项目为镉,经检测实测值为17.4 mg/kg,标准规定限量值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北京延庆区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水产厅309号北京刘红丽鲜肉摊经营的猪肝,不合格项目为克伦特罗,经检测实测值为15.2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4. 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