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食用农产品有10批次,为本次抽检的重灾区。其中,4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为: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潜山路店经销的太平海农家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7/24)、芜湖县天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9/19)、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分公司经销的绿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9/28)、蒙城好又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绿芽(绿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9/18)。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可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农业部三部委2015第11号公告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还有,3批次果蔬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样品为:涡阳县旺角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叶桔(生产日期/批号:2018/9/18)检出丙溴磷超标,检出值为0.48mg/kg;芜湖县天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9/19)检出腐霉利超标,检出值为2.65mg/kg;沃尔玛(安徽)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阜阳人民东路分店经销的上海青(普通白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9/19)检出毒死蜱超标,检出值为0.17mg/kg。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限量是≤0.2 mg/kg;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此外,还有3批次鱼类检出不合格,为:蚌埠润瑞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昂刺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9/18)检出孔雀石绿;蚌埠市淮上区吴旭昌水产品店经销的鲫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9/19)和杜家声(个体工商户)经销的鲫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9/28)检出恩诺沙星超标,检出值分别为230.1μg/kg、263.8μg/kg。
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另外,恩诺沙星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
除食用农产品外,本次抽检的不合格食品还有2批次糖果制品。其中,安徽坤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含片(生产日期/批号:2018/6/3)检出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两项不合格。
苋菜红属于着色剂的一种,《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苋菜红及其铝色淀在糖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同时,该标准还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1批次不合格糖果为安徽省雅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瓜籽钙咀嚼片(压片糖果)(生产日期/批号:2018/5/3),该产品检出铅超标,检出值为1.28mg/kg。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此外,还有1批次淀粉制品也检出不合格,为安庆市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海棠花园分店经销的安庆针挑香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6/20)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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