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任务蔬菜制品、豆制品等两大类食品,共计96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蔬菜制品52批次,4批次不合格;豆制品44批次,1批次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1. 天津市河北区悦仁美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蓟县老伙计豆制品厂生产的天津腐乳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2. 天津市北辰区杨文宝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酱八宝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3. 天津市崔昌桂副食调料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宁河区红成鑫酱菜厂生产的麻仁脆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4.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华苑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豆宝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叶青(盐水渍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5.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销售的竹叶青(酱腌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蓟州区、河北区、北辰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