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肉制品108批次,不合格2批次;冷冻饮品53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4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11批次,不合格4批次;水果制品43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12批次,不合格8批次;食用农产品27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1.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阳江百利广场店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恒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5日生产、规格为500克/袋的山椒脆脆骨,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500CFU/g、260000CFU/g、220000CFU/g、<10CFU/g、21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雷州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恒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日生产、规格为500克/袋的山椒脆脆骨,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5X106CFU/g、1.3X106CFU/g、1.6X106CFU/g、1.0106CFU/g、1.4X106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冷冻饮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广州市佳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2018年9月2日生产、规格为300g/杯的绿豆冰雪泥,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95000CFU/g、140000CFU/g、95000CFU/g、38000CFU/g、84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25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3400CFU/g、6200CFU/g、3000CFU/g、3400CFU/g、25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标示为中山市晨星冷冻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生产、规格为80克/杯的圣帝杯雪糕,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30CFU/g、40CFU/g、20CFU/g、40CFU/g、5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东特易购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圣地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金正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瓶的宁夏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6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四)酒类不合格4批次:1.中山市聚群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湛江飞鹿保健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2日生产、规格为40%vol,500mL/瓶的老名匠典藏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5%vol,未达到标准规定(4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深圳市易生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梅香酒厂有限公司2018年3月19日生产、规格为1.8L/瓶;55%vol的二锅头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7.7%vol,未达到标准规定(55±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中山市远庆豪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湛江飞鹿保健酒业有限公司2018年4月27日生产、规格为40%vol,500mL/瓶的老名匠典藏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6.4%vol,未达到标准规定(40.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中山市港口镇民富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威阳酿酒厂2018年4月2日生产、规格为500ml/瓶,32%vol的六味黄精酒(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5.8%vol,超过标准规定(32.0±1.0%vol)。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五)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沥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百年荣华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0日生产、规格为500克/袋的提子皇,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300CFU/g、1500CFU/g、2500CFU/g、970CFU/g、14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霉菌检出值为12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2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市广百新一城广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金露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30日生产的规格为238克(g)/瓶的爽脆桃条(蜜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87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75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糕点不合格8批次:1.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福源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揭东区麦琪香食品厂2018年6月1日生产、规格为468克/袋的沙琪玛(冷加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6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0.8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中山市东区金满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新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0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多吃点沙琪玛(蛋酥味),霉菌检出值为3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雷州市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宏丰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4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迷你香米糕(熟粉类糕点),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14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中山市横栏镇天惠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鸿怡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5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口口酥,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35CFU/g、66CFU/g、14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东莞市长安炳泉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永轩旺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9日生产、规格为90克/袋的绿豆面包,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7000CFU/g、120000CFU/g、39000CFU/g、26000CFU/g、96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中山市聚群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港隆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9日生产、规格为40克/袋的冬翅饼,霉菌检出值为39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1.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福又满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翁兴副食品厂2018年7月22日生产、规格为160克/袋的龙耳酥,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10CFU/g、19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8.鹤山市沙坪镇揭西商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佳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日生产、规格为160克/袋的绿豆味糕,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10CFU/g、<10CFU/g、13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河源大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18年8月17日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检出值为0.120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高出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河源大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18年8月17日销售的豆角,克百威检出值为0.072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高出2.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3.广州市白云区金铂超市2018年9月3日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检出值为0.33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2.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