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5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罐头、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个食品大类共计301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不合格产品中,有5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其中有1批次饮用水检出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为:安岳县佳丽水业销售的资阳市金源泉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源泉饮用纯净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抵抗力,对于抵抗力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所致。
另外4批次产品被检出菌落总数或者大肠菌群超标,分别为:成都市何老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糖糍粑,四川省宜宾市天工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府河麸醋,菌落总数超标;丹棱县诚信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眉山市梁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巴牛肉(酱卤肉)(五香味)、干巴牛肉(酱卤肉)(麻辣味),大肠菌群超标。
2批次土豆粉、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另外,还有2批次产品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苍溪县巴蜀名门老火锅店销售的土豆粉,炉霍县味之园饭店销售的油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干样品,以Al计)。《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要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1批次老婆饼检出防腐剂之和超标,分别为:四川苏格拉蒂橄榄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初榨橄榄油,巴中市苏泸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广汉市港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元煎饼(白芝麻味),过氧化值超标;甘孜县小萍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豇豆,甲胺磷超标;成都邦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四川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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