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方便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酒类37批次,不合格1批次; 糕点21批次,不合格1批次。
乳制品5批次,饮料1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蛋制品6批次,食糖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豆制品18批次,蜂产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三都水族自治县九仙糯窖酒厂生产的九仙糯窖(其他蒸馏酒)27%vol检出酒精度超标;标称贵州忠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忠意黄糕粑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得使用);标称黔东南佳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粉(调制红薯米粉)、米粉(调制紫薯米粉),标称贵州省惠水县坤坤食品厂生产的大家乐(调味面制品)、叫花鸡味(调味面制品)、老坛酸菜牛肉味面(调味面制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