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彭某伙同其丈夫段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一出租房内设置制假窝点开始制作假酒。由于他们反侦察意识极强,多次更换制假窝点和仓库,且多选择晚上在偏僻路段交易,近3年来一直未被警方查获。
2018年8月份,彭某的大姐、二姐在武汉开的美食城倒闭,在彭某的建议下,便一同到制假作坊帮忙造假。不久,四姐妹中的小妹因感情不顺,来到三姐彭某家,见大姐二姐都在作坊里做事,也参与到作坊里帮忙。白天,段某就开着小货车,带四姐妹到制假窝点制作假冒品牌的白酒,晚上再开车一起回出租屋。
9月26日,四姐妹和段某正在制作假酒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扣押了大量已经制成的毛铺苦荞酒、茅台、五粮液、白云边、洋河系列等各类品牌假酒,缴获了四台专业的制假设备。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彭某等涉案侵权产品价值七十余万元。
今年以来,大冶市检察院根据湖北省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案件特点,设立专门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检察官办案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激励保障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侵犯知识产权的重大复杂案件,通过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措施加强指导,重点打击网络侵权、链条式产业化侵权、跨地区有组织侵权等犯罪活动,着力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截止目前,该检察官办案组已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7件29人,公诉案件18件33人,有力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