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0 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淮 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 (含广德县)、安庆(含宿松县)、池州、淮南、六安、铜陵、 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粮食加工品、食用 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 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 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 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 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 31 类食品共 10845 批次样品抽检,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693 批次,不合格样品 152 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 1.4%。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到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为:鲜蛋 215 批次、豆类 93 批次,全部合格。畜禽肉及副产品 841 批 次,1 批次不合格;蔬菜 2998 批次,44 批次不合格;水产 品 285 批次,9 批次不合格;水果类 955 批次,2 批次不合 格;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36 批次,1 批次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微生物指标不合 格;二是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三是超范围、超限量 使用食品添加剂;四是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各 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督促企业采取控制措施 并开展核查处置。截止 10 月 20 日,责令企业整改 26 家,各 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 63 起,开展行政处罚 40 起。
特此通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 11 月 1 日
2018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