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抽检750批次,其中合格734批次,不合格16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6批次: 1、标称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2018年7月17日生产的一戈油焖笋丝(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2、标称闽清县梅城乃梓可口面包屋2018年8月4日生产的麻花,甜蜜素不合格;3、标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桂卤味店2018年8月9日生产的烤翅,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4、标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桂卤味店2018年8月9日生产的鸭掌,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5、标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桂卤味店2018年8月9日生产的鸡爪,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6、标称莆田市城厢区红全周鸡爪店2018年8月10日生产的鸡爪,铬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糕点不合格3批次:1、石狮市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海市粒利多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4日生产的豆沙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厦门市集美区吉卖隆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海市粒利多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5日生产的米兜儿酸奶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3、厦门市集美区吉卖隆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海新格拉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2日生产的花语面包(栗子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省好家园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连江县兴达食品加工厂2018年5月5日生产的米粉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1、厦门市翔安区翔尾水产品摊2018年7月24日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2、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南安水头店2018年7月3日销售的大鱿鱼(冰),镉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1、罗源县城关伟伟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福建春添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6日生产的花生浓香型食用调和油,酸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马尾区香香大米店销售的标称福州榕宝粮油有限公司(分装)2018年3月3日生产的玉米胚芽油(非转基因压榨),酸值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福州市华铺超市有限公司仓山区港头分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古田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5日生产的爽口脆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2、特易得商业(厦门)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谭富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生产的盐津葡萄,霉菌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43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