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茶叶及其制品共340批次,抽检合格样品33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5批次,不合格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4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 105批次;茶叶及其制品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安定区建军土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通渭县晓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胡麻油,酸值检出值为1.3mg/g,标准规定为≤1.0mg/g;过氧化值检出值为6.8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 成县碧口雪崖茗茶店销售的标称成县恒旭农林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州亨旭核桃油,酸值检出值为12.8mg/g,标准规定为≤12.8mg/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陇南世博林油橄榄有限公司生产的世博林特级初榨橄榄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1mmol/kg,标准规定为≤10mmol/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 武威市凉州区大润发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古浪县红麦穗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酸值检出值为1.7mg/g,标准规定为≤1.0mg/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 甘肃依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凯尔亮红色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会宁县聚香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条(宽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83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 甘肃依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凯尔亮红色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会宁县聚香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条(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85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武威市、白银市、定西市、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武威市、白银市、定西市、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9年1月上旬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9日